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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来源:京山市公安局 浏览:244
3月3日上午,京山市公安局户政室为京山第一位申请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补贴的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京山市政府近期推出的《京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力资源集聚二十条措施》相关政策,非中心城区(新市街道、温泉街道)户籍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分时段给予购房补贴。
市民李某于近日购买了城区新房,3月3日,他来到市公安局户政室办理住房补贴相关手续,经户政室民警查询,确认李某非中心城区户口,也未在近期因购房迁出户口,便为其在购房补贴申请表上签署相关意见。“政府的政策好,你们办事效率也高,谢谢!”在户政室顺利办理完手续的李某对工作人员一再表示感谢。
补 贴 条 件
申请人为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是指除新市街道、温泉街道中心城区社区居民户籍人员之外的户籍人员。
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建筑面积144平米米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中心城区唯一住房。
申请人所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位于新市街道、温泉街道。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
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已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